海运危险货物之海洋污染物
海运危险货物之海洋污染物
发布日期:2022-10-09 13:58
本期我们主要向大家介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IMDG规则》)中的海洋污染物。海洋污染物作为危险货物,《IMDG规则》对其包装、标签、单证、积载、有限数量等都有详细的要求,以防止或最大限度减少海洋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IMDG规则》规定,海洋污染物系指适用于经修正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MARPOL公约》)附则III规定的物质。
在《MARPOL公约》附则III中的描述为,有害物质系指在《IMDG规则》中被确定为海洋污染物或符合本附则附录中标准的物质。
由此可见,海洋污染物和包装有害物质,在《IMDG规则》与《MARPOL公约》附则III是互相定义的,鉴定分类标准也保持一致。
《IMDG规则》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副危险”栏,既有用于描述该联合国编号货物对应的副危险性,还列出了已知的海洋污染物,以符号“P”表示。
如,列入UN3485条目的次氯酸钙货物,其主危险类别为5.1类氧化性物质,副危险类别为8类腐蚀性物质,同时还是海洋污染物。
《IMDG规则》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副危险”栏,既有用于描述该联合国编号货物对应的副危险性,还列出了已知的海洋污染物,以符号“P”表示。
如,列入UN1470条目的固体高氯酸铅货物,其主危险类别为5.1类氧化性物质,同时还是海洋污染物。
在以上两种判定方法中,副危险栏、海洋污染物栏(MP栏)无符号“P”的或显示为“-”的,并不代表该物质、材料和物品一定不是海洋污染物,还需根据《IMDG规则》中海洋污染物的判定标准来做进一步判定。
根据《IMDG规则》规定,物质或混合物满足急毒1、慢毒1或慢毒2的一个或多个分类标准,即列为“环境有害物质(水环境)”,也就是海洋污染物。
综上所述,某一种物质、材料和物品是否认定为海洋污染物主要分两步:
首先查询是否属于《IMDG规则》中已知的海洋污染物,即查看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副危险”栏,危险货物中英文索引表中海洋污染物栏(MP栏),是否有符号“P”。
其次辨别危害分类是否满足《IMDG规则》中海洋污染物的判定标准。
以上两步中的任一步得到肯定结论,一般情况下,该物质或混合物即为海洋污染物。
三、海洋污染物的危险性分类
《IMDG规则》中海洋污染物的分类方法是在明确水生环境有害物质定义、评价标准,并确定相应货物的主、副危险性的基础上,如满足第1至8类的任一标准,海洋污染物须依据其性质在相应的条目下运输。也就是说对主危险性属于第1类至第8类,同时又具有环境危害性的物质,仍按照第1类至第8类的相应类别进行分类。
对于具有环境危害性而不能划分为第1类至第8类的货物,除非在第9类中列为专门的条目,须划入第9类中的危害环境物质:UN3077 对环境有害物质、固体的、未另列明的或UN3082 对环境有害物质、液体的、未另列明的(选合适者),并遵循相应条目的运输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海洋污染物作为危险货物并未在《IMDG规则》中单独归类,而是通过增加环境危害属性的方式予以明确。
四、海洋污染物的包装运输要求
01.
海洋污染物如满足某一条目的危险性分类标准,须依据其性质在相应的条目下运输,与其主、副危险性分类相关的所有规定继续适用,运输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和联合国编号等信息不作改变,只需增加一个海洋污染物特性,相应的也增加海洋污染物的标记。
02.
装有海洋污染物的包件,海洋污染物标记须清晰、耐久,应位于危险货物标志的临近处。
海洋污染物的标记须与平面呈 45°角的正方形(菱形四边形),符号(树和鱼)须为黑色或白色或与背景颜色反差鲜明的颜色,最小尺寸须是100mm× 100mm,形成菱形图形的线的最小宽度须是2mm。
由于包件尺寸的原因,标记尺寸和线宽可以降低,只要标记清晰可见。如没有尺寸要求,所有要素须呈如图所示的适当比例。
04.
货物运输组件和散装容器的海洋污染物标记最小尺寸须是250mm × 250mm。容量不超过3000 L的可移动罐柜,其尺寸可以降低至100mm × 100mm。
《IMDG规则》的规定,海洋污染物装在独立或组合包装中,每个独立包装或内包装内装有净容量 5L 及以下的液体,或净质量 5 kg 及以下的固体,如果包装符合一定的要求,则不适用本规则中与海洋污染物相关的其他规定。
在海洋污染物也满足其他的危险性分类标准的前提下,本规则中与任何附加危险性相关的所有规定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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