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

发布日期:2022-11-03 14:08
日化用品、医疗洗护用品、自喷漆、钉枪气雾罐、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固体酒精、卡斯气罐、空气清新剂、汽车清洁剂、消毒湿纸巾等行业,由于行业和产品特性,包装小、件数多、品名和型号繁杂,工厂无法在当地海关部门按照流程办理危包证,而很多出口商和物流企业都认为危险品没有危包证是无法订舱出口和海事申报的。有的企业认为这些产品日常生活中普遍常见、包装又小,为了完成订单铤而走险,按照普货操作出运。

其实这种产品,是有办法正规出运的,那就是采用危险品“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包装

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危险货物包装另一种申报方式。

一、有限数量内涵                                   
“有限数量”LQ(Limited quantities)顾名思义就是当危险货物在移交运输时,如数量较少,且包装满足一定要求,即可免除危险货物运输的部分技术要求(例如,承运人的资质要求)。从直观理解,当一种危险货物在移交运输时,数量较少(例如,100mL或50g),且包装足够结实牢固,一方面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较低,另一方面即使发生泄漏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可控的,这与罐车、集装箱运输大宗化工品有着明显的区别。

二、例外数量定义                               
 “例外数量”EQ(Excepted Quantities)与“有限数量”(LQ)的意思差不多,是指危险货物在移交运输时,如数量较少,且采用非常坚固和耐用并经测试满足一定要求的包装,即可免除运输时的部分合规要求(例如,承运人资质,包装性能测试)。EQ运输是将常规大量运输的危险货物封装在体积极小的内包装中,通过组合包装的形式加以运输。两种形式具体豁免的合规要求会有所不同。

三、可进行“有限数量”或“例外数量”运输的货物    
判断危险货物能否以“有限数量”与“例外数量”运输,必须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查询危险货物在TDG“危险货物一览表”中注明的“有限数量”与“例外数量”。

危险货物都会有UN编号(例如UN1301),根据《危险货物一览表》的第7a列有限数量中所对应的数值不是0,或第7b例外数量中所对应的分组不是E0,则表示该危险化学品可以进行LQ或EQ运输。

四、运输应满足的条件                          
01运输数量不可超过有限数量上限
每个UN编号对应的有限数量一栏都有一个具体的数值和单位,其含义为危险货物在有限数量运输时,其单一内包装或物品所盛装的危险货物数量不可超过此上限。每个UN编号对应的例外数量一栏的分组都可以查到相应的内外包装上限。

02产品包装要满足特定要求
“有限数量”与“例外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除必须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中部分条款外,可以不受其他条款的约束。

“有限数量”需遵守的TDG条款
(a) 第1部分,第1.1、1.2和1.3章;
(b) 第2部分;
(c) 第3部分,第3.1、3.2和3.3章;
(d) 第4部分,第4.1.1.1、4.1.1.2和4.1.1.4至4.1.1.8段;
注:空运时,还要适用补充规定,参见国际民航组织的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第4章第3部分。
(e) 第5部分:
(一)空运:第5.1、5.2和5.4章;
(二)海运:第5.1.1.2、5.1.2.3、5.2.1.7段和第5.4章;
(三) 公路、铁路或内陆水道运输:第5.1.1.2、5.1.2.3、5.2.1.7段和第5.4.2节。
(f) 第6部分,第6.1.4节、6.2.1.2段和第6.2.4节的制造要求;
(g) 第7部分,第7.1.1节,但7.1.1.7第一句、7.1.3.1.4段和7.1.3.2小节除外。

“例外数量”需遵守的TDG条款
(a) 第1.3章中的培训要求;
(b) 第2部分的分类程序和包装类别标准;
(c) 第4.1.1.1、4.1.1.2、4.1.1.4、4.1.1.4.1和4.1.1.6中的包装要求。

“有限数量”与“例外数量”豁免的TDG条款并不相同,与“例外数量”相比,“有限数量”需要遵守更多的TDG条款。

五、需张贴的标签标记                            
为了能快速识别有限数量运输或者例外数量运输的包装件,外包装件上应带有耐久、易辨认的对应标记。

1、海运:根据《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3.4章,“有限数量”货物豁免了通常危险货物所必需粘贴的UN标识 / 货物运输名称 / 运输标签,但是有两类特殊标志:方向箭头和“有限数量”标记不在豁免范围内,方向箭头的加贴是因为“有限数量”包装必须使用组合包装,内包装若为液体,包件的表面加贴方向箭头以确保的液体封口不要被倒置。

2、空运:根据《危险货物航空运输技术规则》第2.7.7章,空运“有限数量”包装不仅需要和非“有限数量”包装一样,加贴所有的标记和标签,没有任何豁免,还需要额外加贴一个“有限数量”特有的标记。

3、公路运输:”有限数量“包装的公路运输与海运要求一样,豁免所有的标签和大部分标记,只需要关注方向箭头和特有的“有限数量”特有的标记就可以。

若集合包装采用透明塑料膜缠绕,可以清晰看到内部每个包件标记和标签,此时该集合包件不需加贴上述标记。

“例外数量”包装以及装有“例外数量”包装的运输组件关于标记和标签的特殊要求:
根据联合国TDG法规第3.5章的规定, “例外数量”运输必须采取内容器、中间容器和外容器相结合的三层组合包装形式。由于 “例外数量”运输豁免了法规第5章中有关托运的所有要求,因此常规危险货物包件托运需要加贴的标记和标签,以及运输装置(运输组件)的标识和标记等要求都不适用于“例外数量”包装。

海关小贴士
根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要求,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出口时不需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不需办理《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但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还要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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