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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冷链柜出口申报新规发布

2026-09-16

随着中国冷链出口贸易规模持续增长,为防范集装箱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规范冷藏集装箱出口装运流程,海关总署正式出台《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136号),新规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全面施行。

本次新规核心面向出口易腐、冷冻类食品,覆盖果蔬、水产、冻肉等品类。制度明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集装箱自检,优先选用清洁完好、密封与制冷性能达标的冷藏集装箱开展货物出运。

在申报流程层面,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必须在货物装运之前,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业务模块,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提交检验申请,并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海关对提交材料开展审核,并实施现场抽查。检验通过后的适载结果有效期为21天,超期需要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值得出口企业重点关注的是,后续正式出口报关环节,海关系统会自动校验集装箱适载检验状态。没有完成申报、校验不通过的,将做退单处理,货物无法正常装船出口,直接影响船期交付。以往仅做事后监管的模式调整为装运前强制申报,将优化中国冷链出口的操作规范,企业需预留充足申报审核时间。

针对本次新规,相关出口企业应提前自查商品是否属于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管控范畴,10月1日后开展冷链货物出运,务必避开临近截关节点再办理适载检验申报,留意21天的检验结果有效期,装箱时做好冷藏柜箱体清洁、密封及制冷性能自检,同时推动工厂、货代与报关行协同梳理业务流程,将集装箱适载申报纳入出口全流程,在四季度出口旺季及国庆假期口岸业务承压的背景下,减少因漏申报、材料失效带来的退单与船期延误风险。

四季度属于生鲜冷冻食品出口旺季,叠加国庆假期口岸业务量激增,建议相关出口企业提前熟悉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模块,梳理内部操作流程,规避新规落地初期因操作不熟引发的延误、退单等运营风险。

END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行业资讯解读,全部业务执行标准以海关总署官方公告及口岸海关现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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