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4
盛夏高温,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飙升!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和第4.1类自反应物质遇热易分解,释放易燃气体,甚至引发爆炸。托运人、船公司、码头需严阵以待,这份《高温季运输指南》请查收。
PART 01 什么是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可被认为是过氧化氢的衍生物的有机物质,其中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原子团取代。有机过氧化物是遇热不稳定的物质,在常温或高温下易于放热分解。从化学式角度看,一般会有“-O-O-”键,比如过氧化氢(H-O-O-H),俗称双氧水。
1. 危险特性!
有机过氧化物,受热、与杂质(如酸、重金属化合物、碱)接触、摩擦或撞击会引发分解;分解速度随温度和物质的不同而不同;分解可能导致有毒气体或蒸汽的产生;某些有机过氧化物,须控制温度运输;有些有机过氧化物可能会爆炸分解,尤其是在封闭条件下;有些有机过氧化物会猛烈燃烧。有机过氧化物还会细分为A-G型。
简单通俗的说:脾气暴躁,怕热,不喜欢摩擦,易“红温”,容易燃烧和爆炸,还有可能放毒。
2. 包装要求!
有机过氧化物的包装须遵守IMDG一般包装规定,并满足包装类Ⅱ的实验要求;包装要满足导则P520,具体划归OP1到OP8,每种包装方法的具体数量代表了每个包件内允许的最大数量,具体可以查阅IMDG哦。
3. 温度控制要求!
有些有机过氧化物由于非常不稳定,需要对其运输进行温度控制。目前划定的有机过氧化物的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见IMDG 2.5.3.2.4一览表。
PART 02 托运人注意事项
1. 正确分类
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根据显示出来的危险程度,划分为A-G七种类型,托运人在托运上述货物时,须将该类危险货物货物划分至相应类型,确定联合国编号、正确运输名称、技术名称(如需)和包装类等信息。
2. 使用合适的包装
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的包装方法列在包装导则P520中,具体划归为OP1到OP8,货物净重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装量;包装要满足包装类II的实验要求。部分F型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可以根据中型散装容器导则IBC520的要求使用中型散装容器运输,容器应满足包装类II的实验要求。
3. 张贴标记标志
除张贴第5.2类或第4.1类危险货物标志等标记标志外,部分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的包件还需要张贴“爆炸性的”副危险性标志,还有部分有机过氧化物需要张贴“腐蚀品”副危险标志。“爆炸性的”副危险性标志如下图所示:
4. 运输时进行温度控制
对某些特定的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须采取控制运输温度等特殊防护措施。需要采取控制温度运输的危险货物还包括部分第4.1类聚合性物质及其混合物或适用特殊规定386规定的只能在温度控制下条件下运输的特定聚合性物质。
5. 订舱托运要求
托运人要向承运人订“危险品舱位”,并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正式名称、危险性质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托运人还需向船长提供关于制冷系统的操作说明、失控应变程序以及日常操作温度的监控说明以及必须配备的机械制冷、散热系统等系统备件,以便应急之用。
6. 申报注意事项
某些特定的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要注意向主管机关报告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填报的温度需符合《国际危规》的要求。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包装检验合格证明等,并确保货物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明达到包装类II的要求。装箱时装箱检查员需现场监装,确认货物包件已正确张贴标记标志、货物在集装箱内按要求积载,并根据监装结果签发装箱证明书,同时拍摄装箱照片。
PART 03 各单位做好衔接配合
01 托运人、航运企业、港口码头及监管部门等单位要在思想上认识到有机过氧化物和自反应物质的高危险性,并采取特别措施保障货物运输安全。
02 托运人要提前准备好货物信息和货物资料,在订舱、危险货物申报、运抵港口等环节及时将货物资料发送至相关单位,并附送紧急联系人电话,该联系人应确保沟通顺畅。
03 货物应在有相应资质的场站堆存,并在有相应的资质的码头开展装卸作业。
04 各相关单位应建立高危危险货物动态跟踪机制,对高危危险货物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实时掌握货物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置,发生险情事故需采取合适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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