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Cn En

新《海商法》修订解读:五大核心变化及影响分析

2025-11-07

2025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这部实施近30年的航运基本法迎来首次大修。修订后的法律共16章310条,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对占全球12%海运量的中国航运业而言,此次修订不仅终结了"内外双轨制"的法律困境,更通过电子提单合法化等创新条款,为全球航运规则贡献中国方案。

 

统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海商规则

长期以来,中国沿海运输与国际海运适用两套不同规则:沿海运输受《合同法》调整,国际海运则适用《海商法》。这种"内外有别"的双轨制导致同一艘货轮在国内港口间运输时,承运人责任限额仅为国际航线的三分之一,引发"同船不同权"的争议。

新修订的《海商法》明确将国内港口间海上货物运输纳入适用范围,实现"一条法律管所有航线"。同时统一了海上旅客运输赔偿标准,无论国内还是国际航线,每位旅客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均提高至40万元人民币,彻底解决"同命不同价"的司法难题。

更值得关注的是内河船舶的法律地位变化。此前内河船因吨位较小,海事赔偿限额仅为海船的50%,新法则规定非军事或政府公务用途的内河船与海船适用同一责任限额标准。这一调整将显著提升长江经济带、珠江三角洲等内河航运枢纽的法律保障水平。

 

调整海商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航运实务中,"层层转包"导致的责任链条断裂一直是行业痛点。新《海商法》首次明确港口经营人在特定条件下可被认定为"实际承运人",当货物在港口装卸过程中发生损坏时,港口方有权援引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并享受赔偿限额保护。

托运人权利也得到实质性扩展。法律新增合同变更权条款,允许托运人在货物装船前变更收货人或目的地,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某跨境电商物流企业法务总监表示:"过去改单要重新签合同,现在只需书面通知承运人,预计能将操作效率提升40%。"

海上保险领域则强化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必须以加粗字体或单独书面说明方式提示投保人,否则该条款无效。这一规定直指航运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霸王条款"问题。

 

完善涉外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则

共同海损制度迎来重大调整。新《海商法》明确规定,船舶、货物泄漏污染物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不得列入共同海损。这意味着在原油泄漏等事故中,污染清理费用将由责任方单独承担,而非由所有货主按比例分摊。

针对涉外运输合同的"择地诉讼"乱象,法律新增强制适用条款:只要装货港或卸货港位于中国境内,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海商法》第四章规定。上海海事法院法官指出:"这将有效遏制境外法院对我国航运纠纷的不当管辖,去年我们就处理了37起当事人试图通过提单条款约定外国法院管辖的案件。"

反制措施条款的引入则彰显立法智慧。当外国对中国航运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时,中国可实施对等限制。这一规定在当前国际航运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法律盾牌。

 

修改货物实际价值的计算标准

货物价值认定一直是海事赔偿争议的焦点。原《海商法》采用"装船时价值+运费+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常因市场波动导致赔偿不足。新法则确立交货地市场价格优先原则:能确定交货地市场价的按该价格计算,不能确定的才适用装船时价值加成法。

某集装箱班轮公司理赔经理举例说明:"一批电子产品从上海运往鹿特丹,装船时价值100万美元,三个月后交货时市场价已涨至120万美元。按新法将按120万美元赔偿,这更符合公平原则。"据统计,2024年中国海事法院受理的货物价值争议案件达1200余起,新规实施后预计可减少30%的同类纠纷。

 

电子提单获法律地位

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纸质提单导致的"货等单"问题每年给中国外贸企业造成数十亿元损失。新《海商法》专节规定电子运输记录与纸质提单具有同等效力,只要承运人与托运人协商一致即可签发电子提单。

电子提单需满足四项核心条件:内容完整准确、可供调取查用、签发人可识别、持有人能证明身份。深圳前海正在试点的区块链提单平台已实现这些功能,其数据显示电子提单平均流转时间仅为4小时,而传统纸质提单需3-5天。

法律还允许电子记录与纸质单证双向转换,为过渡期操作提供灵活性。中国远洋海运集团表示,计划在2026年上半年实现国际航线电子提单使用率达60%,每年可节约单证成本超2亿元。

 

此次《海商法》修订历经十年调研,累计收集航运企业意见1.2万条,最终形成的310条规定既解决了"同船不同权""污染损失分摊"等老问题,又回应了电子提单、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所言:"这部法律的修订,标志着中国从航运大国向航运规则制定者的转变。"

对于外贸企业和物流从业者而言,2026年5月1日前需重点关注三方面准备:梳理现有合同条款与新法的衔接、升级电子单证管理系统、开展员工法律培训。毕竟在全球12%的海运贸易都与中国港口相关的今天,理解并运用好这部新法,将成为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END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阅读参考,具体以相应法规及当地行政机关判定为结果。如有动态调整具体以国内外主管机构官方解释、发布为准。文章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中国人大网等,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所疑问,请邮件联系admin@mbs-gz.com。我们会尽快删除处理,感谢

 

近期新闻

查看所有新闻

GHS第11修订版核心更新内容解析

联合国于2025年9月12日正式发联合国于2025年9月12日正式发布《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11修订版。

了解更多> >

暂停出口管制措施:锂电池稀土超硬材料政策调整解析

2025年11月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重磅公告,宣布暂停实施此前发布的多项出口管制措施!

了解更多> >

全运会开幕式上的广州港

2025年11月9日晚,第十五届全运会开幕式在万众瞩目中拉开帷幕。

了解更多> >

中美经贸磋商2025年成果总结

关税调整、出口管制与港口政策更新

了解更多> >

咨询和建议

如有物流咨询或合作意向,请您在此留言,或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